某客户账户原有保证金元,月日,开仓买进月大豆合约手,均价元,手续费为单边每手元,当日结算价为元,保证金比例为%。 当日开仓持仓盈亏=(-)××=-(元) 手续费=×=(元) 当日权益=--=(元) 保证金占用=×××%=(元) 资金余额(即可交易资金)=-=(元) 月日,该客户没有交易,但月大豆合约的当日结算价降为元,当日账户情况为: 历史持仓盈亏=(-)××=-(元) 当日权益=-=(元) 保证金占用=×××%=(元) 资金余额(即可交易资金)=-=-(元) 显然,要维持手的多头持仓,保证金尚缺元,这意味着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必须追加保证金元。
如果该客户在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没有将保证金补足,那么期货经纪公司可以对其持仓实施部分强制平仓。
我们已经知道,当日权益减去持仓保证金就是资金余额。
如果当日权益小于持仓保证金,则意味着资金余额是负数,同时也意味着保证金不足了。 按照规定,期货经纪公司会通知账户所有人在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将保证金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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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计算,元的权益可以保留的持仓至多为/(××%)=手。 这样,经纪公司至少可以将其持仓强平掉手。
此举被称为追加保证金。 如果账户所有人在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没有将保证金补足,按照规定,期货公司可以对该账户所有人的持仓实施部分或全部的强制平仓,直至留存的保证金符合规定的要求。